春节聚会期间,刚从魔都上海回来的表弟,听我一席话,直接拍肿了大腿,感叹损失了十几万。
原来,去年年底,在上海私企工作的表弟合同到期,受疫情影响企业不再愿意和他续签现有薪酬的劳动合同。表弟一气之下,就带着学成的技术和经验回到了老家,准备自己创业。
家庭聚会时,表弟在向我们几个兄弟诉苦,说创业资金不够,想找兄弟几个接济一把。
我插口问了句:你的经济补偿金呢?
顿时,表弟傻眼,直嚷嚷:合同到期,还有补偿金吗?
那么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,有经济补偿金吗?
有!但要区分情况。
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六条,劳动合同到期后,除1种情况外,其余均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。
能够获得经济补偿金情况
1.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,双方协商一致,均同意终止劳动合同的,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。
2.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,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,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。
3.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,用人单位未能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,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,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。
不能够获得经济补偿金情况
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,用人单位愿意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,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,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。
对照以上情况,可以看出,表弟所在企业虽然愿意续订劳动合同,但提出了降低薪酬的条件,此时表弟不同意续订,是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。根据表弟在该企业工作的年限,可以算出该笔补偿金绝对不会少于十万元。
当然,在司法实践中,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各自立场不同,对于合同到期后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常常会产生不少劳动纠纷。这时,一定要注意收集好相关证据,然后及时通过投诉或仲裁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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